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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十七章 不速之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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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这几天来,青龙城议论的最多的就是两个人,一个是狼汉,一个是熊壮。
  
      关于狼汉自然是地面搏斗场的风云人物,从牛勇一战以后,在这几天接连又打了三场搏斗赛,无一败绩。
  
      虽然说每一场都赢得不是那么轻松,但总有层出不穷的手段和战斗时令人惊艳的智慧,能够获得胜利。
  
      反而是这样的胜利更加让人们狂热,以弱搏强,能抓住每一丝机会。
  
      一个永远冷静理智,不知畏惧,不会放弃的搏斗者,比一个有着极强能力,每次都胜利的轻松的搏斗者,更容易成为人们的偶像。
  
      “嘿,在狼汉面前不要露出一丝弱点,否则你就死定了。”这几乎成为了青龙城流行的一句话。
  
      至于熊壮,是不是叫熊壮这个名字,还有待确定?
  
      因为在那场令人震惊的连擂赛以前,熊壮只是一个普通的贵民,是青龙城一个普通贵族家族的子弟,就居住在青龙城的西北角。
  
      他没有任何让人觉得惊才绝艳的地方,平日里也是一个比较沉默的人,唯一的爱好就是地下搏斗,在那里他才会变得狂热,每次从搏斗场出来,他总会想办法找几个强壮的奴隶练手,杀掉他们,来磨砺自己的力量。
  
      这是让人们觉得熊壮就是他本人的原因,他只是隐藏了自己的实力。
  
      只有熊壮的家族和一些在调查熊壮的上层人物知道,那天出现在地下搏斗场的绝对不是熊壮本人,有太多的线索细节可以推断出来,熊壮可能只是成了某个真正厉害的家伙,为了掩饰身份的替死鬼。
  
      真正的熊壮是什么?只是一个可怜的,只能用奴隶才证明自己力量的可怜虫,他连擂台都没有踏上的勇气,也只能用奴隶来发泄自己看比赛时累积的暴戾。
  
      可这些并未影响到普通人。
  
      他们狂热的议论熊壮和追逐他,一场惊艳的擂台赛,十六连杀!让地下搏斗场动用了禁杀令,这是多少年才会出现一次的事情啊?那一次禁杀令的出现不伴随着一个强力的人物才出现啊?
  
      更令人着迷的在于,这个家伙只打了一场擂台赛,便失踪了,消失的非常彻底,就连家族都没有回去,更没有留下一丝半点的线索。
  
      反而是这样,无法让人预估实力,更让很多年轻的,热血的妖人疯狂的崇拜他,那势头和狼汉几乎并驾齐驱。
  
      要知道熊壮只打了一场比赛啊。
  
      如今的街上,到处都是裸露着肩膀,上面露出一个爪印的年轻人,他们的脸上带着骄傲。
  
      很多时候,他们也会碰见身上描绘着血色纹身的年轻人。
  
      在这种时候,会很难免的停下来,争执一番,究竟是狼汉比较厉害,还是熊壮比较厉害。
  
      青龙城开始贩卖狼汉和熊壮的画像,如果你能出得起价钱,甚至可以买到一张狼汉的照片,熊壮带着面具在地下搏斗场的照片,这些东西让女妖人趋之若鹜。
  
      “青龙城真是迎来了一个美好的时代,再次出现了传奇的人物。该死的,我们再也不用看那些乏味的,从一开始就猜得到结局的搏斗了。真是期待狼汉和熊壮打上一场啊。”一个喝得醉醺醺的老妖人如此说了一句,狠狠的啐了一口地面,又‘咕咚咕咚’的灌了一大口酒,畅快的样子,仿佛马上狼汉和熊壮就要进行一场比赛。
  
      “真是遗憾,这个事情你有生之年都不会实现了。”我在心中嘀咕着,和这个老头擦肩而过。
  
      拉低的斗篷,我的脸上也戴着面具,如今一点儿都不要觉得戴着面具是什么突兀的打扮,那也是熊壮带来的风潮。
  
      只是那老头儿梦想着我自己和自己搏斗我肯定做不到,只能替他遗憾了一下。
  
      热闹的街头,并没有人注意我,我手上提着一大块牛肉,还有一个袋子,里面装着的是更珍贵的一把新鲜蔬菜和两个苹果,朝着青龙城西区的一个宅子走去。
  
      在这里天天以肉为主食,粮食就像配菜,水果青菜更是奢侈品,我怕吃得久了,我的身体也会抗拒,每天总是花大价钱也得补充一点儿水果青菜。
  
      好在苹果因为易于保存的原因,还不算在我承受的能力范围以外。
  
      我走进了宅子,这是封六在我打赢了第三场搏斗后,特别分给我住的地方,我把夜啸接了过来。
  
      在地下搏斗场打得他骨折,让我多少有些内疚,所以让他过来过点儿好日子,少打几场擂台赛,也算是我表达心意了。